父母移民
签证类别
♦父母移民(103类)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143类)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临时签证(173类)
♦年老父母移民(804类)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居住签证(864类)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移民临时签证(884类)
首要条件:
• 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是澳洲公民, 澳洲永居或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 申请人的子女必须在澳洲定居( 通常情况下, 要求成为永居后在澳合法居住2年)并愿意担保父母
• 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并无犯罪记录
• 申请人必须通过家庭平衡测试(申请人的子女至少有一半在澳洲定居; 或者申请人在澳洲定居的子女比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多)
• 必须提供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押金(10年)此押金只需要在签证批准前提供.
父母移民须知
有关澳大利亚境外申请人对父母移民申请的所有咨询都由柏斯海外审理中心直接处理。
柏斯海外审理中心会把有关申请的所有信件和相关的审理要求直接投递或知会在澳大利亚的担保人,除非申请人已委托移民代理处理他们的移民申请。此做法,可使担保人更快地与其父母联系,以协助他们完成我们的要求。同时,也可使申请人清楚了解其申请的审理进程。
为使柏斯海外审理中心能够以上述的方法与担保人联系,申请移民到澳大利亚的父母应要求担保他们的子女填写47PA表的N部分,并签名。若此部分没有填写完整,柏斯海外中心会继续把信件和相关的审理要求直接投递给海外的申请人;这样会引致审理的延误。
父母移民签证的贴附
当柏斯海外审理中心(POPC) 审定申请人满足条件并准备给予签证时,他们会致函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理,要求其指定一海外的签证处以完成其签证的帖附。
当柏斯海外审理中心收到申请人或申请人代理的相关回复时,有关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会被传送到指定的海外签证处。申请人可亲自或通过邮递的方式,把护照及由柏斯海外审理中心签发的同意信复印件递交到指定的海外签证处。
被指定的海外签证处在接收到由柏斯海外审理中心传送的申请资料后,方可进行帖附签证的工作。此过程需时5个工作日。
申请人可亲自或通过邮递的方式领取护照和签证。若需要通过邮递方式领取护照,申请人必须提供其中文通信地址。
